美国媒体对电视购物有着这样的描述——第三次零售业革命。1992年,我国诸将电视台在全国率先推出电视直销节目。随后自1995年国内成立首家电视购物公司开始,电视购物产业就驶上了快车道。据《中国电视购物发展报告2008-2009》显示,2007年我国电视购物产业的规模达到了100亿元。而2008年不完全统计显示,该产业规模已接近300亿元。
近几年,随着专业化直销机构的出现行业开始转型,电视直销机构采取向电视台承包广告时段自主经营的做法,自我包装产品,再委托第三方的物流公司配送。有人开玩笑说,一款产品、一部广告宣传片加上几辆货车,就可以开张了。
自2004年以来,电视购物节目播出的总长度迅速增加,从2004年的2.8万小时增加到2007年的9.3万小时,其中,仅2007年就比2006年增长了82%。另外,自2004年以来,随着越来越多机构的涌入,各地电视台的广告费用平均涨了3~5倍。
为了支付大笔的宣传费用,电视购物的多数产品也早已被认定为暴利产品。你知道吗,所谓水晶手机上水晶的单颗采购成本才几分钱。有知情者爆料,市场零售价达998元的“好记星”成本仅为100元左右。然而,电视购物风生水起的背后却是消费者投诉的与日俱增。
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向本刊记者透露,在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中,中消协发现电视购物消费者投诉反映多的主要集中在以下5个问题:
1.随意夸大产品功效,极尽夸张之能事。
2.产品质量低劣,与广告宣传的相差甚远。
3.虚假办公地址,异地寄送。消费者拨打的订购电话在甲地,发货方在乙地,出现问题后所谓的“客服”电话又变成了丙地。
4.消费者不能当面验货。快递公司只负责送货收钱,不承担验货责任,要消费者有问题找企业。
5.消费者发现问题时或永远打不通“客服”电话,或“客服”人员以种种借口要求换货、补款,再次欺骗消费者。
本刊特约作者杨黎佳律师也认为,目前涉及电视购物的消费维权中,消费者确实处于弱势地位。一方面,国家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来对电视购物广告进行约束;另一方面,消费者寻求维权的方式尽管以司法介入为有效,但同时带来的压力却是普通消费者所无法承受的。
出于读者的投诉反映,本刊记者对万利达酷奔以及尤兰达UNPC进行了深入了解。在和电视购物挂钩之后,IT行业一贯务实的风格被彻底颠覆,种种宣传极尽夸张之能事,偷换、混淆概念根本就是以“要销量不要口碑”为目的。对于一家企业而言,业绩的短期牟利与品牌的长期建设是永远的话题,如何把握好两者的关系,才是衡量一家企业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。对于消费者而言,受电视购物的诱骗而上当,终会幡然醒悟。
但愿在不久的未来,我们可以被告知:电视购物是可信的,明星代言是收了钱还得负责的,虚假宣传是要坐牢的,广告节目是禁止特效编辑的,企业是要销量也要声誉的,消费者不再是好骗的。
酷奔笔记本电脑是历史上垃圾的电脑,知道吗? 请大家在今后的日子里千万不要学我,买了个这辈子后悔的电脑. 别说2999元,谁要我1000元卖给你们,联系我就行了啊. 酷奔是专门骗人的东西,今后不管什么酷奔的东西都不要买. 不要像我一样,坚决赞成封杀酷奔品牌. 希望大家在今后不要再相信酷奔了. 发这个只是为了提醒各位,酷奔就是个大骗子 小心啊!! 垃圾电脑,给我国的电脑摸黑的电脑,给世界摸黑的电脑. 请大家注意,注意